兵支书建功立业天地广******
本报讯特约记者时庆报道:“咱们村今年收入稳步增长,接下来要想办法让村集体经济更强、让村容村貌更美。”12月13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金章村,兵支书陈祖亮结合村里发展实际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专场宣讲,现场30余名党员群众不时报以热烈掌声。
“建机制、搭平台,以人才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嘉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盛杰非介绍,退役军人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村级事务,已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为吸引更多优秀退役士兵投身乡村振兴,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嘉兴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引导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的实施意见》,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参与基层建设、服务家乡发展。
近年来,嘉兴市总结推广兵支书经验做法,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通过定向招聘、培养选拔、作用发挥、长效制度,统筹做好“选育用管”4篇文章。通过培育引导、扶持激励,兵支书、兵委员熟练掌握农村基层党建、产业发展等履职所需专业知识。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中共有退役军人2500多人,占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数的21.6%,其中兵支书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39%。
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陈永根介绍,他们挖掘村(社区)适合退役军人的优质就业岗位,加大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力度,加强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储备人才、两委班子成员选拔培养,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确保机制运转顺畅。
“培训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经过一番“加钢淬火”,兵支书夏梁扎根乡村的信心更足了。今年5月,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沙家浜村党总支书记夏梁走进嘉兴市退役军人学院参加培训。期间,他寻求到与地方高校合作的机会,在沙家浜村建起乡村振兴学院,聚焦激活红色元素、设计红色旅游线路、讲好红色故事,加快红色资源挖掘和开发进度,切实将沙家浜村打造成红色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展示窗口和实践范例。
聚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兵支书队伍,探索建立覆盖全面、指向精准、高效实用的兵支书教育培训体系,有效提升了兵支书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嘉兴市退役军人学院对纳入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的退役军人,根据其个人特点和岗位需要,制订一对一精准培训计划,开办兵支书专题培训班,开展退役军人实用技能培训、岗位练兵,让兵支书尽快胜任本职、建功立业。
此外,该市还在选用提拔、待遇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做文章,让兵支书、兵委员在工作上有劲头、待遇上有奔头、发展上有盼头,使他们安心在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上大展拳脚。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