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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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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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中非发展合作的新篇章******
作者:宋微(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尽管世界充满了冲突、混乱和极端不确定性,但中国与非洲之间互信持续加强,以实际行动夯实命运共同体。展望2023年,非洲的发展依然面临诸多挑战,中国将立足于中非传统友谊,创新发展合作模式,精准对接非洲发展诉求,为非洲大陆的复兴注入强劲动力。
在“正确义利观”引领下,持续夯实中非合作的政治基础。中国始终是非洲发展的坚定支持者。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非洲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面对相继诞生的非洲国家,英、法等原宗主国在被迫承认的同时,试图通过对外援助继续维持既得利益,美、苏两国也加紧渗透和争夺。为此,这些新独立的非洲国家向中国投来求援的目光。当时的中国尽管自身也面临发展困难,仍选择了无私支持非洲。1963年12月14日至1964年2月29日,周恩来总理应邀访问亚非14国时,首次提出了《中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八项原则》,至今仍是指导中国对外援助的根本原则,特别是“不附带任何条件”至今仍然是中国外交的原则,受到非洲国家的广泛肯定,为中非友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就任国家元首后首访非洲,提出了“真实亲诚”的正确义利观,赢得了非洲国家的广泛赞誉,中非关系逐渐升级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未来,中国将在正确义利观的指导下,继续尊重和对接非洲国家的发展诉求,进一步夯实中非政治互信和合作根基。
全面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助推非洲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当前大多数非洲国家经济结构单一,对外依赖程度高,疫情引发的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中断加剧了非洲经济的脆弱性,并引发了非洲近25年来的首次经济衰退。根据世界银行预测,尽管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经济增长率有所上升,但2023年年均增长率仍无法达到2000年至2019年间增幅的平均值。同时,2022年11月15日,联合国宣布世界人口总量达到80亿,其中非洲大陆成为世界青年人口的主要新增地,而叠加疫情的极端贫困和粮食紧缺,导致非洲的潜在社会风险问题更加突出。根据联合国对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中期审议,非洲多项指标陷入停滞或倒退,失业率和贫困率上升,脆弱人群总数增加。对此,中国将全力落实“以人为本”的全球发展倡议,积极对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非盟《2063年议程》以及非洲各国发展战略,以帮助非洲培育内生增长能力为重点,创新发展合作理念和方式,加大力度推动非洲的减贫与发展进程。
推动中非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支持非洲增强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近年来,推动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是中非合作的重点和亮点。习近平主席指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各方应该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中国将继续坚定支持非洲国家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加强同非洲国家在治国理政方面的经验交流,从各自的古老文明和发展实践中汲取智慧,促进中非共同发展繁荣。中国在中非合作论坛框架下大力支持非洲领导人、青年领袖来华进行实地考察和经验交流,主动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方案和经验,大力帮助非洲提升治理能力。对于非洲国家提升国际事务话语权的诉求,中国将继续大力支持非盟加入G20等全球治理组织和平台,鼓励非洲为维护自身利益以及针对全球公共事务发出更多的声音。
积极履行全球安全倡议,为非洲的和平与安全发挥建设性作用。俄乌冲突导致非洲的粮食安全状况恶化。俄乌两国在全球粮食生产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非洲从俄乌两国进口了价值51亿美元的小麦,占非洲小麦进口总额近45%。俄乌冲突造成国际粮食危机,加上2022年非洲之角区域遭遇了史无前例的旱灾,农作物产量断崖式锐减,非洲粮食供应持续受到阻碍。当前,南部非洲地区的农产品价格不断飙升,近80%的小麦及其产品需要依赖进口。随着全球和区域价格向非洲当地市场传导,粮食危机极有可能导致一些地区发生社会动荡。与此同时,非洲的安全形势也在进一步恶化,不仅萨赫勒地区的恐怖主义暴力正在使成千上万的无辜平民遭受苦难,而且西非法语地区也政变不断。基于此,中国将认真履行责任,积极参与联合国在非洲开展的维和行动,注重以发展缔造和平,以中非农业合作为先导,维护非洲粮食安全与地区安全。
推动数字转型与一体化发展,为非洲疫后经济复苏与增长注入动力。当前,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全球竞争格局,数字化转型成为创新性、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后,数字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各国恢复运转的主要因素,并成为维持贸易经济、社会服务的重要手段。然而,相比于世界其他地区,非洲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例如,数字化准备方面的差距和对数字化转型的融资支持不足,使许多非洲国家仍处于全球数字经济的边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显示,非洲目前仅有17.8%的人口可以上网,而到2030年要保障其余非洲人口能够使用互联网,则至少需要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与此同时,非洲的区域一体化面临挑战。由于防控新冠疫情的需要,非洲大陆自贸区有40多个国家宣布关闭边境,导致自由化和便利化进程受阻。为此,中国将加大力度支持非洲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有步骤地推动中非自贸区建设,助力非洲的数字转型和经济一体化进程。
拓展“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努力化解非洲“选边站”的风险和担忧。随着美国对华政策的转变和对华战略竞争的加剧,美国将中国在非洲地区的活动视作对其国家安全与利益的威胁,甚至打出了在非洲“新冷战”的口号。早在特朗普政府时期宣布的“非洲战略”就明确提出,美国在非洲的所有投入都要以增进美国利益为前提,美国要与中国“争夺非洲”,并不断炮制中国对非“资源掠夺论”“投资威胁论”“新威权主义论”等,试图拉拢非洲国家孤立中国。在拜登政府时期,美国继续加强与非洲国家的互动,2022年8月公布的《美国对非战略》首次强调非洲投票权对美国的重要性。在不久前落幕的美非峰会上,美国尽管在书面议程上聚焦非洲发展问题,但关于中国在非洲影响力与应对的话题却贯穿会议始终,给非洲国家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如何继续维护中非传统友谊又不被美国打压,考验着每一位非洲领导人的政治智慧。作为非洲最真心实意的发展支持者,中国将继续以非洲的发展诉求为出发点,构建开放、包容的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在尊重非洲意愿的前提下,与包括美国在内的发展合作伙伴探讨三方发展合作项目,化解非洲的政治压力,共同支持非洲的发展。
中国将继续夯实中非互信的根基,全面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积极构建中非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助力非洲发展,为中非发展合作书写更加壮丽的篇章。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